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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JG2020-6062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州市JG2020-6062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0-12-29
详细内容:

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0-6062],于2020年12月17日开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招标信息补充公告如下:

一、删除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

二、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原文: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 审 标 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2

(1)项目负责人获得有效期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2年(含本数)或以上(时间以执业资格证颁发时间为准)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有效期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1年(时间以执业资格证颁发时间为准)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提供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

4

(1)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

(2)2017年1月1日至今,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承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得3分,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得1分;

注:①提供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获奖证书、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并获奖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只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得分;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④只计算承建项目参建项目奖项不作认定。

质量负责人

3

(1)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质量负责人从业经历在10年或以上的,得1分;6-9年的,得0.5分;5年或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提供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2)从业经历以初次取得职称证时间起算;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安全负责人

2

(1)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页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安全负责人从业经历在10年或以上的,得1分;6-9年的,得0.5分;5年或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提供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2)从业经历以初次取得职称证时间起算;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造价负责人

3

(1)造价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造价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造价负责人从业经历在15年或以上的,得1分;10-14年的,得0.5分;9年或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2)从业经历以初次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时间起算;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二、企业资信

(6分)

第三方评价

1.2

(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1.2分;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连续4个年度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0.6分;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连续3个年度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0.3分;

(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过1-2个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0.1分;

业绩

1.6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8(含8)项或以上的得1.6分;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6(含6)-7项的得1分;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4(含4)-5项的得0.5分;

其它不得分;

工程奖项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1分,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2分,获得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1分,本项最高得2分。

财务指标

1.2

投标人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5%以下(含45%)得1.2分;45%-50%(不含45%,含50%)得0.8分;50%-55%(不含50%,含55%)得0.4分;其它得0分。最高得1.2分。

合计

20

注:1、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分公司,专指集团本部人员,同样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屋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和网页信息件,不提供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3、第三方评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公示信息必须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http://www.cacem.com.cn/)上可查,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投标单位须提交“企业公示名单”单位所在页件和得奖证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工程奖项:①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②获奖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页信息件及获奖证书上传件,不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③只计算企业独承接项目获奖、参建项目奖项不作认定,同一项目奖项,以最高的为准。

5、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投标人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2)本项按最高得分计得分,不重复计分。

6、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修改为: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 审 标 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

(1)项目负责人获得有效期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2年(含本数)或以上(时间以执业资格证颁发时间为准)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有效期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1年(时间以执业资格证颁发时间为准)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3)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

3

(1)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

(2)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承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得2分,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得1分;

注:①提供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获奖证书、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并获奖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只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得分;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④只计算承建项目,参建项目奖项不作认定。

质量负责人

3

(1)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质量负责人从业经历在10年或以上的,得1分;6-9年的,得0.5分;5年或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提供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2)从业经历以初次取得职称证时间起算;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安全负责人

2

(1)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页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安全负责人从业经历在10年或以上的,得1分;6-9年的,得0.5分;5年或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提供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2)从业经历以初次取得职称证时间起算;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造价负责人

3

(1)造价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造价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造价负责人从业经历在15年或以上的,得1分;10-14年的,得0.5分;9年或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的社保证明;2)从业经历以初次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时间起算;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二、企业资信

(6分)

第三方评价

1.2

(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1.2分;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连续4个年度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0.6分;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连续3个年度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0.3分;

(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过1-2个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0.1分;

业绩

1.6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8(含8)项或以上的得1.6分;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6(含6)-7项的得1分;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4(含4)-5项的得0.5分;

其它不得分;

工程奖项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5分,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2分,获得市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1分,本项最高得2分。

财务指标

1.2

投标人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5%以下(含45%)得1.2分;45%-50%(不含45%,含50%)得0.8分;50%-55%(不含50%,含55%)得0.4分;其它得0分。最高得1.2分。

合计

20

注:1、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分公司,专指集团本部人员,同样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屋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和网页信息件,不提供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3、第三方评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公示信息必须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http://www.cacem.com.cn/)上可查,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投标单位须提交“企业公示名单”单位所在页件和得奖证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工程奖项: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或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等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 成果及技术应用、科技类或技术类奖项。②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获奖项目为投标人“承建”项目,“参建”项目不作认定;③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投标人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2)本项按最高得分计得分,不重复计分。

6、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其它内容

1.招标文件已修改,请投标人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最新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2.请投标人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最新的工程量清单COS版进行报价,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四、其它说明

1.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附件1:招标文件

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COS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JG2020-6062_20201228093240.GZZF招标文件(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doc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COS补充公告.doc补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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