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29,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CS2020-0102021年自治区印刷协议入围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协议各方:,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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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编号:
协议各方:
甲方(集中采购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邮编:
电话:联系人:
乙方(定点供应商):
住所:邮编:
电话: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方代表采购人与乙方就“2021-2022年(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签署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协议适用当事人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根据采购人需求通过资格入围的方式确定乙方及其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并签订本框架协议。
在本协议确定的协议期限内,采购人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购买乙方提供的服务,并由采购人与乙方直接签订合同。
本协议所称采购人是指自治区各级预算主管部门。
第二条收费承诺
在充分考虑服务期限内各项工作所必须发生的各类费用及今后工作中所包含风险、责任及其他各类影响合同价格因素后,乙方承诺将按实际项目具体情况和采购人的预算资金总额和具体委托的(印刷)服务工作内容,参照本次磋商入围结果(二次报价优惠率)与采购人协商,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第三条(印刷)服务
乙方承诺按以下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印刷)服务:
承诺在接到委托人委托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根据委托人委托,制定()服务方案,选派()执行()工作,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要求,对接受服务单位实施(),并提出()意见。
第四条增值服务
乙方承诺提供以下增值服务内容:
1.应保证送印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送印方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印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
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6小时内响应送印方的各项要求,并按送印方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对承接的票据印刷业务,单独建立帐户核算。
4.对送印方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发票复印件和印刷样本。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送印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6.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急件加价费用。
7.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8.送印方验收合格后按准印单和送货单结算
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1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 2021年\n12月 31日止。
第六条违约的法律后果
乙方有违反本框架协议情形的,甲方将向自治区财政厅报告,由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依法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作其他处罚。
第七条协议终止
(一)协议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二)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采购人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
2、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3、如果协议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其它特别说明的问题:以下情形为一票否决,取消其入围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的谋取入围资格的。包含但不限于厂房租赁合同、税收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认证材料、设备材料等。并拒绝其参加下一年度的协议入围招标。
2、近三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相关部分处罚过的。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行政处罚,信用中国违法记录等。
3、近三年内,印刷企业与服务单位合谋虚开发票,谋取利益的。
4、近三年内,曾入围供应商转包印刷业务的。
5、履约期内,无法正常经营的。包含但不限于经营不善,场地变更,人员流失,诉讼纠纷等,造成无法履约的。
6、履约期内、由交易中心跟踪监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采购单位投诉举报存在履约服务不及时,或其它违规行为并核实真实的。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 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自治区财政厅提请调解。
2、 调解不成则提交自治区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
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协议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条协议的修改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才能作出。
第十一条协议的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及文本
1、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