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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检测(PCR)实验室项目
答疑纪要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FJGX-尤招[2020]第041号“尤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检测(PCR)实验室项目招标文件”(下称《招标文件》),结合投标人的质疑,现就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1.招标公告第4项第4.1款原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开标时间按原定时间不变(即:2021年1月11日15时00分)
3.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不一致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