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西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配水管网施工监理】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302001B01,
【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西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配水管网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西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配水管网施工监理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西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配水管网工程:建设DN300-DN1400配水管约23.95公里。投资额约为6156万元。
2.1.2建设内容:配水管网工程;DN300-DN1400配水管约23.95公里。
2.1.3招标范围:2.4服务地点:石家庄市区;
2.1.4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且保修结束止;
2.1.5资金企业自筹;
2.1.6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备案、保修阶段的全部建安施工监理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4 00:00至2021-01-26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需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之后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登陆“投标管家”—加入我的项目后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0311-616。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河北 CA,联系方式 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成功后,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如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市公共资源 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东北地表水厂院内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1505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蔡雪萍
| 联系人: | 赵璨 |
电话: |
0311-67502973
| 电话: | 0311-8533177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2650898969@qq.com
| 电子邮件: | sjzxmeb@xhtc.com.cn |
网址: |
/
| 网址: | http://www.xhtc.com.cn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