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2021-01-05,截止日期:2021-1-26,公告主要内容为:郑州河南中烟办公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XCJYC-QG-2020-0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办公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购置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办公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购置项目; 2.2 招标编号:XCJYC-QG-2020-07; 2.3 招标范围:根据河南中烟公司管理网终端安全管理需求,在含河南中烟公司本部、七个卷烟厂、营销中心、技术中心等单位建设管理网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系统采用准入控制与终端安全相结合、统一部署、分级管理的方式对管理网办公终端实施全面统一的管理,包含终端安全管理、终端准入管理、终端运维管理三大功能模块,并与河南中烟公司态势感知平台对接; 2.4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指定地点; 2.5 建设周期: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14个月; 2.6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进入-点击“”-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选择“行贿罪”】; 3.7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信息,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天眼查”系统查询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 (4)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 (5)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及其他承诺; (6)“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 (7)“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页; (8)“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相关查询页。 以上证件领取招标文件时审查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河南中烟外网》及《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6.2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51449 联系地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招标代理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 卞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5 86258833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2021年1月4日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自主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实施队伍。 2、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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