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水处理系统(二级)、内镜清洗机医疗设备项目的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水处理系统(二级)除外),及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制造认可表;
3、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1年1月6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5-8239810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4、联系人:贾女士/杜先生
5、联系电话:0575-82398111/13675736828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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