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招)2021010500013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龙海一路东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钢筋、型材、中空锚杆、商品混凝土、防水板、土工布、止水带、水泥、水玻璃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惠州龙海一路东段施工总承包项目以惠发改函[2020]11号审批建设,项目业主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钢筋、型材、中空锚杆、商品混凝土、防水板、土工布、止水带、水泥、水玻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DSC-2020-238。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惠州龙海一路项目位于风田水库附近,起点接龙山十路立交,终点接疏港大道。主线全长1800m,道路红线宽度为6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桥梁工程(高架桥全长240米)、排水工程(管径为d500~d1500)、隧道工程(长度1295m)、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最终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含税合同总价60522.2117万元(其中:暂列金额3131.28万元)。
龙海一路处于主城一环路的北环段,在西北与东北角与深汕公路、惠大高速公路、省道S254线(疏港大道)连接,龙海一路东段(龙山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位于风田水库南侧,起点接龙山十路立交,终点接疏港大道,路线全长1800m,道路红线宽度为60m。
本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冬夏季风交替明显,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年、日温差小,多年平均气温为21~23℃, 1月份平均气温最低,为14℃左右;7月份平均气温最高,为28℃左右。全年雨量充沛,降雨分布不均衡,多年平均降雨量1900mm,其中4月~9月降水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80%以上。前汛期4~6月,以锋面雨为主,雨面广,降雨量大;后汛期7~9月以热带气旋引起的台风雨为主,暴雨强度大。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一、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钢材(钢筋)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厂需要提供)。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内容要求,提供检测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检测报告。
3.1.4供货业绩:生产厂家、代理商提供2017年至今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为有效保证物资供应,本次投标文件须一包一投,每个投标文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1.7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钢材(型材)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厂需要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
3.2.2财务能力要求:型钢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3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内容要求,提供检测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2018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检测报告。
3.2.4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17年至今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2.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6为有效保证物资供应,本次投标文件须一包一投,每个投标文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2.7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商品混凝土
3.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供应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3.3.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2018年至今所供货项目试验室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不少于一份)。
3.3.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需具有2018年至今惠州市重点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5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3.6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混凝土年产50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生产规模:拥有自带电子计量系统3m3以上生产线≥2条,及相应的检测设备;厂址要求:惠州市;具备料仓加盖或有加盖条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及广州市工程建设中心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7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3.8其他要求:投标方必须满足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对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准入要求,且距离施工现场20公里内车程1小时内的生产厂,招标人将以百度地图为依据、规避罐车不能通行路段后,根据投标人所处地理位置至项目部工地中最远工点及距离最近工点的平均数为平均运距取值依据。
3.3.9为有效保证物资供应,本次投标文件须一包一投,每个投标文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3.10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1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4防水材料(土工布)
3.4.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3.4.2投标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3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需提供生产商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4.4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4.5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不少于2份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经验(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6投标人投标物资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要求,所供投标物资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能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认证资料,投标人投标物资的产品质量能满足,同时需提供本厂家的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7履约信用要求: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4.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9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5防水材料(防水板)
3.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3.5.2投标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3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需提供生产商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5.4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5.5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不少于2份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经验(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5.6投标人投标物资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要求,所供投标物资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能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认证资料,投标人投标物资的产品质量能满足,同时需提供本厂家的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5.7履约信用要求: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5.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9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6防水材料(止水带)
3.6.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3.6.2投标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3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需提供生产商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6.4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6.5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不少于2份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经验(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6.6投标人投标物资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要求,所供投标物资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能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认证资料,投标人投标物资的产品质量能满足,同时需提供本厂家的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6.7履约信用要求: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6.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9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7中空锚杆:
3.7.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7.2 投标人须提供IS0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3 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7.4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投标物资的制造工厂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生产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及原材料检测报告。
3.7.5 供货业绩、履约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今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不少于3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或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6 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7.7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7.8为有效保证物资供应,本次投标文件须一包一投,每个投标文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7.9 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7.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水玻璃
3.8.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3.8.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水玻璃年均产量满足招标方需求,生产产品符合招标方技术要求。
3.8.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8.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工业硅酸钠》国家标准(GB/T4209-2008)。并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至今不少于1份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8.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至今至少一项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次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或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数量、交货期等)用户证明资料。
3.8.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8.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8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9水泥
3.9.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9.2投标人须提供水泥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0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检测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检测报告。
3.9.3水泥生产商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厂的产品。本集团内无熟料生产线,需外购熟料的企业不允许投标。
3.9.4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17年至今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9.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9.6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9.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8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11日18: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
ZTSDSC-2020-283-GJ-01 包件1000元,
ZTSDSC-2020-283-GJ-02 包件1000元,
ZTSDSC-2020-283-XG-01 包件1000元,
ZTSDSC-2020-283-XG-02 包件1000元,
ZTSDSC-2020-283-MG-01 包件500元,
ZTSDSC-2020-283-MG-02 包件500元,
ZTSDSC-2020-283-HNT-01 包件1000元,
ZTSDSC-2020-283-HNT-02 包件1000元,
ZTSDSC-2020-283-TGB 包件500元,
ZTSDSC-2020-283-FSB包件500元,
ZTSDSC-2020-283-ZSD 包件500元,
ZTSDSC-2020-283-SBL 包件500元,
ZTSDSC-2020-283-SN 包件500元。
4.3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支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收方账号: 20110101932001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开户行所在地:北京市
备注: ZTSDSC-2020-283-GJ-01/ZTSDSC-2020-283-GJ-02 /ZTSDSC-2020-283-XG-02 …… (与购买包件编号相对应备注,可简写)
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标注清楚参与单位,招标单位收到信息并核实。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5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11日18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控制在70M以内,所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清晰)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9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建工村33号
邮编:518052
联系人:冯光理 周华英(项目)
电话:15211574955(0755-61385178) 18969951336
电子邮箱:19005737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 2011010193200132001
附件1:附表一、招标内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