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税务局后勤社会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1月05日 10:35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税务局后勤社会化服务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行政区域 | 清远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5日 10: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层A号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26日 10:00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层A号 |
预算金额 | ¥261.708711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881234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滨江路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骆小姐,0763-3868205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新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层A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小姐,0763-3881234 |
附件: |
附件1 | 003招标公告.doc |
项目概况 高新区税务局后勤社会化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层A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10点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CGK2020123
项目名称:高新区税务局后勤社会化服务
预算金额:261.70871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1.70871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1
| 后勤社会化服务
| 1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1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3. 提供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纳税项目(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 供应商必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复印件;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和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内。(若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无法查询结果的其他组织则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9. 按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6日 至 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层A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0点1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层A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滨江路2号
联系方式:骆小姐,0763-3868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新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层A号
联系方式:何小姐,0763-3881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 0763-38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