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中医医院制剂室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中医医院制剂室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香河县中医医院 以 LHZB-2021-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最高限价:284141.33元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制剂室改造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6至2021-01-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香河县中医医院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投标者请持以下证件: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企业法人授权代表报名)。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A4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15 14:30 ,地点为 香河县中医医院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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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良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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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香河县府前街16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东方新天地综合楼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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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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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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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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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万利
| 联系人:
| 吴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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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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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8312361
| 电话:
| 1990316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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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6-8312361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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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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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34328490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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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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