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FQ2020-03(招标文件编号:SCFQ2020-03)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营山县天翼助残社会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营山县绥安大道营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25.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营山县天翼助残社会服务中心 |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进一步完善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体系建设,针对儿童具体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营造“人人参与”的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氛围。 |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9名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只需承诺提供以下人员,中标人中标后聘请相关人员并提供资格证原件交采购人查验,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1、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25-45岁,性别不限,有社会工作、教师行业从业经验、社工项目管理经验的优先。 2、专职人员2名。要求25-50岁,性别不限,有社会工作、教师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3、兼职人员6名。要求60岁以下,性别不限,有社会工作、教师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 2021年3月-12月 | 1、组建儿童关爱志愿服务队伍。2、开展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3、协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认定。4、开展儿童救助政策宣讲。5、建立常态化服务儿童工作台账。6、困难家庭残疾儿童肢体残疾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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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勇、宋晓华、雍晓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 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收费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82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元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莲花池社区枣树湾儿童福利院
联系方式:赵先生、0839-6153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6楼14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0839-338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0839-338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