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9〕3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分研发办公区,中试基地区,以及变电所、库房等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研发办公区主要建设行政办公区和实验区。行政办公区一期建设行政办公楼、信息档案楼和食堂后勤楼,实验区一期建设精细化工研究楼和分析评价研究楼;(2)中试基地区一期建设500吨/年聚合物微球中试装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本标段暂列合同金额100万元。
2.5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完成全部招标人委托的本合同造价咨询及服务工作止,总服务期暂定1056天(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期,具体按项目需要另行明确)。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预算编审、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结算编审,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工作,具体服务以招标人签发的《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委托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要求单项目建安工程费20000万元及以上),且完成情况良好;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年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要求单项目建安工程费20000万元及以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学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安装专业的技术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安装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业绩。
3.5建筑专业的技术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房屋建筑工程(要求单项目建安工程费8000万元及以上)建筑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业绩。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6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12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6日 09:00。
7.2开标地点:线上远程开标。
7.3开标地址:线上远程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0574-86446757;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邮编:315207;
联系人:刘育金;
电话:0574-86443575、18554631890;
传真:/;
电子邮箱:liuyujin812.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1年1月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