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和风路(五湖大道-华清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风路(五湖大道-华清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和风路(五湖大道-华清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行审投许经开[2020]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无锡经开区,西起五湖大道,东至华清大道
2.1.2建设规模:和风路(五湖大道-华清大道)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位于无锡经开区,西起五湖大道,东至华清大道,全长5.2km。本次提升改造总面积约111690㎡,其中硬质铺装工程约34100㎡、绿化工程约66900㎡、道路工程约10690㎡。
2.1.3合同估算价:6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8月27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市政配套、城市家具、景观亮化、智慧设施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28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本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中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为3年,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
自2019/01/0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1/0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10/0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三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1月06日9:00至2021年01月11日16:0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2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江苏省无锡惠山区堰新路333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许海
联系人:
薛同荣、王工
电话:
电话:
138617073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80888708@qq.com
2021年01月06日
评标办法.pdf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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