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旧址修缮保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旧址修缮保护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旧址修缮保护工程包含和平楼、民主楼和胜利楼和楼外配套工程等。其中,和平楼为中廊式,占地面积约612.8m2,建筑面积约3384.1m2,坐北朝南,地下室二层、地上三层;民主楼为中廊式,占地面积约621.4m2,建筑面积约2905.2m2,坐南朝北,半地下室二层、地上三层;胜利楼为内廊式建筑,占地面积约 958.8m2 (含两侧连廊),建筑面积约 3419.5m2,坐西朝东,半地下室一层、地上三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旧址胜利楼、民主楼、和平楼和楼外配套工程等修缮保护工程 ;招标内容: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楼外配套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6265902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361105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质量验收标准,并经文物部门及文物专家组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 乙 级文物保护工程(近现代建筑范围)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或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 /,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00秒,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采用匿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 2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省级(或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2865607,传真: /
联系人: 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5930381,传真:0591-87582611
联系人: 张金函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新城6号
联系电话:0591-8316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