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0054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0054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0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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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EPC总承包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核准【2020】33号文批准,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EPC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390003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程工联系电话:020-83544078、835445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管电话:020-37850779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珠江电厂内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工程,计划建设2×6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子项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外),包括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及详勘(如有)、初步设计、施工图勘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采购及监造、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性能质量保证、工程报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控制等)、移交生产、工程达标投产、工程创优、从初步设计至质量保修期内消缺保修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过程EPC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完成项目建设。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及技术附件2《EPC总承包技术规范书》。
注:a.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人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招标答疑、澄清文件)、EPC总承包合同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b.投标人需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完成和通过消防、防雷、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特种设备、档案等专项验收。
c.本工程已完成主机设备招标且未履行完成的合同,由招标人转移到投标人,由投标人负责执行和管理,具体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主机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协议)》。
3、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其中不作竞争性报价的是:主机设备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
(注:以澄清文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准,澄清文件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15日前公布。)
六、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公告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2月2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8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14日16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2月2日9时30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等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实时交易动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上所述的登记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登记,可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投标登记窗口为准)进行投标登记或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登录http://www.gzggzy.cn/cms/html/wz/view/index/layout2/fwzn_zlxz.html?siteId=1&channelId=38自行下载)。表中所拟报项目经理在后续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注:投标人项目经理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否则由此导致投标登记时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以及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手续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或咨询020-28866000)。
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投标登记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须访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到“”下载招标文件。我司会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有关网上投标登记、注册及招标文件发票等事宜可查看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资料工本费:详见招标文件,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同时满足①和②):①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具有1个国内F级及以上(联合循环功率≥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项目设计合同或投运业绩;②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具有1个国内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工程总承包(EPC或E+PC模式,其中E+PC须为同一承包人)项目合同或投运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工程已投运)等)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具有1个国内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或投运业绩,或1个600MW级及以上煤电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或投运业绩(合同或投运时间2015年1月1日之后;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2020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业绩合同、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工程已投运)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本工程要求设计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具有1个国内F级及以上(联合循环功率≥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项目设计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合同或投运业绩(合同或投运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供职称证书、2020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业绩合同、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工程已投运)及其他证明文件)。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若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招标失败: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总工期为: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附件7《里程碑计划及工期奖罚》。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2)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544078、020-3900037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七、其他说明:
1、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2、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进行依法分包,但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4、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意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接受考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z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并落实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我单位承诺本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本公司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网隐患曝光处通报内容为准)。
(13)本公司没有被招标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和招标人负责的招投标活动二年。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设计总工程师:(签字)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本声明需经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亲笔签字确认,私章或签字章均无效。如以上签字有漏缺情况,则声明无效。
附件2:
异议函
异议提出日期:年月日
异议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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