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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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办公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0-SN-QT-HW-114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办公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7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人民币173万元/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30号
联系方式:莫工029-88277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肖懿029-88364979-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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