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大运河堤顶路建设工程五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大运河堤顶路建设工程五标段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交通(2020)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沧县交通运输局以 沧县交字(2020)150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沧县大运河堤顶路建设工程五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在县域境内运河建设河堤顶路(高速合围区以外),姚官屯-高速合围区段,桩号为
K0+000,向南经过吴辛庄村、吕家楼村、李辛庄村、大庄子村、仁和村、胡嘴子村、王辛庄村、
京沪高速等,终点桩号为 AK3+354.412。南运河南侧段,桩号为 K0+000,向南经过 S022、肖庄子
村、傅庄子村、西砖河村、东砖河村等,终点桩号为 K5+373.364。南运河南侧段,桩号为
K5+373.364,向南经过小白洋桥村、南排水河、肖家楼村、等,终点桩号为 K10+345.477。南运
河北侧段,桩号为 CK0+000,向南经过大白洋桥二村、南排水河等,终点桩号为 CK4+424.96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5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单项合同额 500万元以上的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附声明,格式自拟。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工程师(交通工程系列)。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8 09:00至2021-01-14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泽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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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沧县黄河路63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文化大厦18楼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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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1007
| 邮编: |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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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冀
| 联系人: | 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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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513271131
| 电话: | 1336368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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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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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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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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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zrzb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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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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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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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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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017346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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