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经发局核字【202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上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上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东至规划南北七路,西至规划南北六路、南至规划东西十一路、北至规划东西十路;建设内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沉砂池,生化处理系统,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深度处理车间,消毒接触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事故应急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加氯间,机修间及仓库,综合办公用房,传达室及大门,进、出水在线检测间,以及厂区内部道路、管线、照明、围墙景观绿化等。实现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m3/天。计划工期: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并报批完成,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调试,2022年5月30日前投入使用,总工期456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规划设计标准,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施工负责人(兼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1.4其他要求: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内容公开的除外);(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8)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9)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8至2021-01-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长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8至2021-01-12 ,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4)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5)施工负责人(兼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6)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截图(7)联合体协议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联系方式、邮箱,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扫描发送至河北长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hbchangtou@163.com)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之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注:联合体投标时:(1)(2)(6)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资料。(3)(5)要求施工单位提供。(4)设计单位提供。(7)(8)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28 14:00 ,地点为 保定市南二环1336号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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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上源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长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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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南二环路1336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东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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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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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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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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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音德力戈
| 联系人:
| 崔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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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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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2939313
| 电话:
| 0312-505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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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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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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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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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changt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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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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