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900-6-202011-0620401-0010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专职驻所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地址莞太大道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2101.08.09.10;中标(成交)金额2893600;备注包组一。
2:供应商名称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地址东莞大道19号鼎峰国际广场1栋1108、1109、1110、1111、1112号写字楼;中标(成交)金额2770560;备注包组二。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一:
服务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专职驻所骨干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
| 驻所人民调解室调解的矛盾纠纷包括民间纠纷和治安纠纷两种
| 本项目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提供专职的调解员服务。负责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程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提高专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根据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司法局文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公安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公[2018]684 号),采取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包组二:
服务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专职驻所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
| 驻所人民调解室调解的矛盾纠纷包括民间纠纷和治安纠纷两种
| 本项目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提供专职的调解员服务。负责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程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提高专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根据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司法局文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公安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公[2018]684 号),采取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任巧林、钱小娟、赵清梅、陈家标
采购人代表名单:吴庆良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收费金额(元):包组一:总计人民币30148元;包组二:总计人民币29164元。 收费金额(元):593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意见
1)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包组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商务最终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推荐排名
|
包组一
|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69.40
| 10.00
| 79.40
| 1
|
广东万仁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14.20
| 8.88
| 23.08
| 3
|
广东聚来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31.40
| 8.81
| 40.21
| 2
|
包组二
| 广东盈隆(东莞)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21.00
| 8.98
| 29.98
| 2
|
广东历维永盛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20.00
| 8.98
| 28.98
| 3
|
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通过
| 62.40
| 10.00
| 72.40
| 1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0769-2308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0755-88377572-2332
十、附件
招标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