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视频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01月07日 20: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视频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莆田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7日 20:07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燕项目联系电话13615992050采购单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莆田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15992050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05940958
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视频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项目编号:[350300]JR[DY]20210012、项目名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视频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莆田市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展陈内容设计制作 1项 500000 否 500000 50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莆田市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视频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 包:1 无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1-07 19:2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1-14 17:30。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1-15 17: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1-15 17:30,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11、联系方式采购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姓名:吴女士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方法:13615992050代理机构: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梁燕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302室联系方法:17705940958 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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