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油深南能源有限公司拖轮辅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海南中油深南能源有限公司要求,LNG船舶靠离泊过程中应配备两艘不低于3000kw的全回转拖轮,且至少其中一艘为消拖两用,其中消防水炮排量最低为360立方米/小时、射程可达100米、射高不低于40米,并要求在LNG船靠泊期间两艘拖轮在LNG船附近全程值守,预计值守时间为24-36小时。
2.2 招标范围
具备LNG船舶靠离泊过程中应配备两艘不低于3000kw的全回转拖轮,且至少其中一艘为消拖两用,其中消防水炮排量最低为360立方米/小时、射程可达100米、射高不低于40米,每年可免费配合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3.2投标人拖轮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入级证书(CCS)、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吨位证书、防污染证书等 。并确保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1次海洋拖轮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程内容、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需加盖章。
3.4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合格、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负债率、资信证明、经营损益情况等),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公示平台”网站(http://gsxt.saic. 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网站截图装入投标文件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 ,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 13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MM414)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MM414,否则将无法查收和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月 29日 13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 1月 29日 13 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 编: 100048 传 真:010-88018619
联 系 人: 刘利利 邮 箱:15701689116@139.com
电 话:010-88018616/7/8-8270/15701689116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 8850 2000 0059 9915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