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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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304202100000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06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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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自贡市大安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相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中“(一)技术要求”的内容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更正文件。
二、原采购文件第一章中的“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中的“时间”内容更正为:“2021年 1月 8 日到20201年1月 1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的提交”中的“截止时间”内容更正为:“2021年1月15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原采购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中“时间”的内容更正为:“2021年 1月 8日到2021年1 月 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提交”中的“截止时间”内容更正为:“2021年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中的“时间”内容更正为:“2021年0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项目概况”中的内容更正为:“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http://www.zg.gov.cn/zgsggzyjy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注:为便于潜在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现将调整后的响应文件以本更正公告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潜在供应商以本更正公告附件中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并按此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2021年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1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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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司法局 |
地址: | 自贡市大安区荆花湾路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88201236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大山铺镇东大家居城二期10号楼2楼(大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内)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13-8556204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18882012367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