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兴华农业塔山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常宁市兴华农业塔山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常发改投[2018]40号,项目业主为常宁市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配套建设狮园路宽7米、总长1095.3米(北起狮园村村部,南至公租房小区),沿路设置路灯95盏;敷设排水管线300米;在公租房小区南侧设置高位水塔并敷设给水管线200米,项目总投资为798万元,本期招标金额约为35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常宁市兴华农业塔山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1.2.2 建设地点:常宁市塔山瑶族乡狮园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配套建设狮园路宽7米、总长1095.3米(北起狮园村村部,南至公租房小区),沿路设置路灯95盏;敷设排水管线300米;在公租房小区南侧设置高位水塔并敷设给水管线200米。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常宁市兴华农业塔山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规定执行;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3 日10 时00 分。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10 时2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2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2866868。
9.其它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2、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新村路6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273488550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衡
地 址: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号6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4-286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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