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高频电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2018-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5)本项目只接受已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标书下载确认回执》)。(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