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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医院胸腔镜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佛山市中医院胸腔镜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1-12
详细内容:
合同包1(胸腔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020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的相关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2)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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