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区人民医院北院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2020]2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等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湖区人民医院北院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郴州市南岭大道30号。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14187㎡(计容面积12250㎡),新建一栋14层的住院医疗与隔离病区业务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地上13层,地下1层(地下停车位58个)建筑高度49.9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主要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2.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86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财政评审为准,结算以审计结论为准)
2.5计划工期:总承包工期365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北湖区人民医院北院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体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查询网页版为依据。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2020年 7月-2020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网页版为依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3.2.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3 项规定“母公司”,其一 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年1月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 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自行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400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规定计取。
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 年2月22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北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775980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医院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30号
联 系 人:马献民
电 话:0735-26902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路35号鑫沙苑小区A2栋1单元202-203室
项目组成人员:王探春:湘建招专证字3280号
邹国兴:湘建招专证字3270号
刘 波:湘建招专证字7390号
联 系 人:王探春、杨波
电 话:18973505899
传 真:0735-8881558
邮 箱:425220247@qq.com
文档附件: |
北湖区人民医院北院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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