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工业园区定向安置房项目(A31地块)施工
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如下:一、质疑回复
质疑一:
招标文件未考虑风险及无法计算的措施项目的费用:因涉及的内容较多且又不好量化,建议增加此包干费用
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按投标报价执行(若中标单价超过20元/㎡,发包人在结算时按20元/㎡办理。)请各投标人在填报措施费时充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施工措施费用,中标后该部分费用包干使用,不填报的视为在其他报价中已含这些方面的费用,中标后,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这些方面的费用。其包干内容如下:
19)施工用水表、变配电房(箱)交承包人统筹协调管理费用。20)按发包人要求发生的开工及进场费用。21)加压施工用水产生的费用。22)承包人为完成承包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各种因素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23)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管线的保护费用。24)材料运转及多次运转、各类机械设备无法到达及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发生的相关费用。25)由于施工范围及周边施工区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雨季防排水、生活用水等的排放措施必须结合周边区域的实际情况,不得把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用水、生活用水、雨水等排入其他单位的施工范围内,由此涉及的相关费用。26)承包人临时设施用地手续的办理及费用,包含工程范围内所有项目完工后的拆除、清理、清洁(初次开荒)、平整以及除渣(包括场内外运输以及渣场)的费用。27)保证交通顺利通行的行车、行人干扰措施费用。28)承包人为完成承包内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环保、验收等各种因素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29)建设规划用地红线内均属于承包人管理范围,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对整个红线范围进行清理,并承担涉及的相关费用。30)交通组织措施涉及的道路占道开挖及恢复、道路开口及恢复、市政围挡多次搭建及拆除、每个开口配置协勤人员等涉及的费用。31)按合同约定顺延工期而对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工程发生缓建时,因市场因素变化所增加的费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费用,承包人认为该费用不足的部分)。32)因承包人管理不善而导致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的清理责任不明,由承包人负责全部清运的费用,以及承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保洁所发生的费用。33)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承包人自行编制施工便道方案及便道涉及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已包含临时道路的硬化、拆除、清运及弃渣费用,承包人认为该费用不足的部分)。34)为保证外运土石方运输线路的畅通,承包人对其运输线路进行必要的维护、管理、协调等所发生的费用。35)本工程临时设施、工作平台搭建位置由承包人踏勘现场自行考虑,若不能在红线范围内搭设,需要租赁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36)从施工场地内的箱变到施工生活区域临舍用电线路,需承包人自行完成敷设安装、维护及拆除(含多次改迁)所发生的费用;由于用电线路过长,导致临舍区域供电不能正常使用,需承包人另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37)本包干费用不足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38)从甲方提供的电力箱变到最远端施工及生活区域用电力线路长度大约为 *米,需承包人自行完成敷设安装、维护及拆除(含多次改迁)所发生的费用;由于用电线路过长,导致临舍区域供电不能正常使用,需承包人另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39)本工程涉及施工期间交巡警的协勤人员发生的费用;40)本项目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施工的费用。41)智慧工地建设所产生的费用42)注:上述“技术措施综合包干内容”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是承包人承接本工程项目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不得拒绝,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答疑一:此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
招标文件未考虑风险及无法计算的措施项目的费用:因涉及的内容较多且又不好量化,建议增加此包干费用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按投标报价执行(若中标单价超过20元/㎡,发包人在结算时按20元/㎡办理。)请各投标人在填报措施费时充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施工措施费用,中标后该部分费用包干使用,不填报的视为在其他报价中已含这些方面的费用,中标后,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这些方面的费用。其包干内容如下:1)发包人核定的专业分包、指定分包(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水、电、气表前部分以及电梯、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由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所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2)招标人在工地附近提供一个施工用电、用水接口,由承包人开通使用,开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自行准备接口至各施工点的电缆、水管等费用;3)承包人为迎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检查、参观学习由承包人完成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承包人为业主、监理、跟踪审核单位等提供的临时办公设施。4)因挖孔桩地质条件较差或地勘资料与实际存在差异,承包人需变更成孔方式或采取预防塌孔的技术处理措施(清单不足部份)等涉及的费用。5) 本工程的排水、抽取雨水、积水、地下水的抽水台班及措施等费用。6)远地施工增加费、施工机构迁移费,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超定额规定运距的费用;材料、设备场内外运输超定额规定运距增加的费用。7) 楼板预留洞口支撑系统施工技术上的措施费用。8)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保护层垫块、成品垫块、垫圈;模板工程中的对拉螺栓(片)和止水螺栓以及砼后浇带的支撑系统施工技术上的措施费用以及保证楼地面不空鼓、开裂、板面平整采取的技术措施费。9)《关于建筑工程计取和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的通知》(渝建发【2013】77号)涉及的夏季高温施工补贴相关费用。10)所有工程施工后预留孔洞槽的修补、收边收口及恢复完善的费用;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的费用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已预留和已开凿的孔和洞不再使用而需要填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需要未预留的孔和洞,需重新开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1)施工中如遇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文物等(除专项保护措施外)的临时保护措施费用; 12)编制完成肆套以上的竣工档案以及所有工程的档案汇总及移交费用;工程竣工验收费用规定的相关费用。13)为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自行采取的各种质量保证措施费用。14)本工程定额包干费以外连续停水、停电7天造成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因市网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和储水设备,且其配置的发电机和储水设备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承包人不得因市网停水、停电而停工。15)本工程除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含提升笼)外涉及的所有大型机械的多次安拆、场外运输费等。16)钢筋连结可采用预埋的方式(如:墙体拉结钢筋、构造柱、门窗过梁等钢筋),承包人若采用植筋的方式进行连结,除工程量清单报价外,其增加的费用已进入综合包干费,结算中不再另行计算。
17)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不当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处理涉及的费用。18)为满足本工程工期产生的赶工措施费,以及本工程工期超出国家定额工期的赶工措施费。
答疑二:此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
1、招标文件第1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投标报价中提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请问此条承诺函是写在商务部分计价总说明中?还是单独一页纸以承诺函的形式来体现,然后放在商务部分中?或者是放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中?
2、招标文件第35页第3.7.5中提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胶装”,由于投标函部分可能页数较少,不便于胶装,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也没有提到胶装。此处投标文件能否只要求装订成册,对装订方式不做要求?请说明!
3、P125页11.1条“材料调整范围仅限于钢材、水泥、商品砼、砖(墙体砌体)、砂石,所有用于该合同的上述材料(含新增及变更)均调整。其余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作任何调整。”建议材料调整范围增加“线缆、钢管、型钢、钢板”。
4、P130页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金额中“以承包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乘以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竣工资料为依据”;建议调整为“以承包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乘以根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竣工资料为依据”。
答疑三: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投标报价第8条中提及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以单独承诺函形式提供。
2、投标函部分页数较少,可以订书钉方式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其他部分装订要求不作修改。
3、此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此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四: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7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相关内容计算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此条所述不合理,因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属招标人应发生的费用,且投标报价的编制计价原则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建议取消此条所述内容;另此条所述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过高,建议参照市场行情:“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相关内容计算后乘以60%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1.6.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套;”而3.1.9“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 ,因完成竣工图需要在施工蓝图上添加设计技术变更的内容而形成再加上现场施工作业面以及施工管理和备查需要至少6套纸质竣工图,则请招标人回复修改1.6.1条所述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纸一式陆套;”
3、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所述:“材料调整范围仅限于钢材、水泥、商品砼、砖(墙体砌体)、砂石”,建议增加安装工程主要材料:“电线、电缆”也作为调差材料,请回复。
4、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中的(4)~(9)中的“(其中35%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此处的“35%”的人工费比例过高,恳请修改为:“(其中的35%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请回复。
5、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中的(8)“单栋建筑墙体工程砌筑完成后,支付至核定工程量的75%”到下一个付款节点:“(9)本工程完工并移交钥匙后,按核定完成工作量支付至已完工程的80%”之间间隔的时间过长,建议修改为:“(9)砌体完成后按月核定完成工作量支付至已完工程的75%;全部工程完工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
6、因本项目的工程结算需国家审计,其审计时间过长且不可控(按现行的财建【2004】369号文的规定造价超过5000万元的工程其结算时间应不超过60天)。结算尾款收取时间过长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资金成本,则建议在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中增加一个付款节点:“(10)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初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0%(建议约定初审时间为60天);”原来的“(10)”条改为“(11)”条(建议约定国家审计时间为60天)。
7、P10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1条 招标范围“电气(含:建筑照明)”是否含 弱电智能系统(含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门禁系统、车库收费系统等),请明确。
8、P10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5条 材料品牌:线材“南方玉兔、渝丰、神舟、重宇”;管材“联塑、维斯顿、金牛、万丰、百联”;建议线材增加“金牌、九州”,建议管材增加“顾地、兰晨”。
9、车库招标清单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未列高层建筑增加费,按造价站解释不是独立车库的,车库按车库上塔楼的平均高度算安装专业高层建筑增加费,所以建议车库安装专业应增加高层建筑增加费。
答疑四: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符合规定,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7、电气部分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8、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9、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五:
某些公司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录入虚假业绩,通过虚假业绩投标,骗取中标资格。为了本项目公平公正,我公司建议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投标业绩项目所在地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所办施工许可信息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施工许可信息在全国各省份均能查询且不能弄虚作假,才能更好的保证项目的公正性,防止提供虚假业绩骗取中标资格。请招标人着重考虑。
答疑五: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六:
此招标文件与重庆市最新标准版本严重不符,明显的倾向某单位设置量身打造,有意且过分的排挤其它有实力的投标人,完全没有公平性。不会是某单位某人想来高价中标,在利益输送?请招标人三思。
答疑六:本项目招标面向全国范围,择优选取,请投标人结合招标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投标事宜。
质疑七:(2)重庆市外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且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必须由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且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上必须有监督部门座机电话号码,提供的电话号码不存在或无法接通,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为什么项目经理承无在建诺要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岂不是成了证明?既然要求的是承诺,投标单位盖章就会承担相应责任,此举明显是排挤外省单位投标,严重不公平,若不删除此要求,必将投诉到相关监管部门。
答疑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中第 5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2)“重庆市外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且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必须由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且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上必须有监督部门座机电话号码,提供的电话号码不存在或无法接通,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修改为: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至本项目项目经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注册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官网“项目经理”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至少能显示网站名称、网址、公司名称、网页日期、项目经理姓名、注册证号、在建项目情况,其中任意一项不能显示或显示空白均视为无效,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八:√3.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中标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合同金额:24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别:居住建筑☑工程规模:13万平米及以上注:业绩证明由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业绩项目的《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详细信息》、《合同备案详细信息》、《施工许可详细信息》、《竣工验收备案详细信息》五个查询截图,无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①工程基本信息查询截图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工程用途(居住建筑)、建设单位。②招投标信息详情查询截图内容需包含中标日期(2017年1月1日后)、中标金额(大于等于24000万)、中标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③合同登记信息详情查询截图内容需包含合同登记编号、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4000万)、承包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合同签订日期。④施工许可详情查询截图内容需包含施工许可证编号、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4000万)、面积(大于等于13万平米)、施工企业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发证日期(2017年1月1日后)。⑤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查询截图内容需包含竣工验收备案编号、施工许可证编号、实际造价(大于等于24000万)、竣工验收备案日期(2017年1月1日后)。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内容必须显示以上规定的截图内容且齐全,不能显示或显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后,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实地核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业绩规模、业绩类别能否提供业主证明?若不能请说明原因。
答疑八: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业绩规模、业绩类别未录入的,请根据平台要求进行补录或修改。
质疑九:
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即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且2019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若公司成立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可以不提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以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签字盖章应齐全,同时须具有省级行业协会的“二维码”或“防伪查询官网网址与查询码”,查询结果须显示营业收入、资产、负债、利润。问:明显的不符合标准版本,有意排挤其它单位。严重怀疑其公平性,存在违法勾结嫌疑,难道王杰同志的案例警示不到位吗?请招标人认真思考!
答疑九: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中第 2条‘财务要求’修改为:“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即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且2019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若公司成立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可以不提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以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签字盖章应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进入项目管理机构。且该“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http://jsgl.zfcxjw.cq.gov.cn:7032/kpxx/147.html)押证情况截图,截图需显示人员信息且无任何押证情况方为符合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料与现场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问:这样要求的目的是什么?排挤未入渝单位?
答疑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中第 1条‘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3)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质疑十一:
问:提供虚假业绩能否用于投标?最近很多公司花钱录入虚假业绩到全国四库一平台用于投标并中标,业绩基本都是陕西、贵州、湖北、内蒙古、广西等地。以下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名单会持续更新):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阴县实验中学(新校区)新建建设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江苏万融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大道B标段市政道路综合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坝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重庆耀康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贵华建设有限公司:平塘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重庆桦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富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长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东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翼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平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和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洪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昆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圣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新堡·枫叶谷公园三期新建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重庆龙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德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森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花木公司重庆万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俊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筑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羽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桂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力洪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铭昊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景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前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固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阳1965艺术街区商业大厦装修工程、碧水路市政道路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润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中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平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振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春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熙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筑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高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翼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环路三期雨污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其他贵州省、陕西省、湖北省的业绩均为虚构。重庆市万州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欣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天磊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诚实首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云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铭昊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中起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峻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毅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酉阳县鸿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德生鼎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美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友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充鑫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天康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吉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顺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捷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三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嗣晟建工有限公司四川正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季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德润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定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正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哗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盛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县天龙中学二期建设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其他贵州省的业绩均为虚构。四川普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康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旭臻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合仁医院综合建设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其他湖北省的业绩均为虚构。重庆郎誉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中渝博达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昊廷众诚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安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政功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能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稼沣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威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徽乐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凯利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浩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缮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悦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海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鲁班源房屋营造有限公司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铭泰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南路管网排水改造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兴平路(北段)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平坝区102省道B2地块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禾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华恩实业有限公司鼎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答疑十一: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业绩投标,本项目处于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答疑阶段,我方无法确认以上陈述涉及地区或施工单位是否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公示期如对公示业绩有异议,可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佐证材料,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质疑十二:
问:提供虚假业绩能否用于投标?最近很多公司花钱录入虚假业绩到全国四库一平台用于投标并中标,业绩基本都是陕西、贵州、湖北、内蒙古、广西等地。以下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名单会持续更新):
重庆馨雅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渝川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庆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恒晨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成恒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俊义建设有限公司:乌当区大坡路二期E标段新建道路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今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瑞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佳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永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玖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尔康军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和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渝长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帆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亚城投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启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宏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玉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答疑十二: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业绩投标,本项目处于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答疑阶段,我方无法确认以上陈述涉及地区或施工单位是否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公示期如对公示业绩有异议,可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佐证材料,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补遗通知
1、本项目最高限价373201615.8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11871293.77元,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所对应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21年1月28日11:00;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 标 人: 重庆市秀山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
附件: 1、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秀山工业园区定向安置房项目(A31地块)施工
附件1、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秀山工业园区定向安置房项目(A31地块)施工.zip 2021.01.13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秀山工业园区定向安置房项目(A31地块)施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