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603202100000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旌阳区康复(救助)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0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
更正内容:1、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增加(4)投标产品如是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开标时间延期,更正后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下午14:30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3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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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
地址: | 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838-25393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太湖路1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0838-282239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熊先生 |
电话: | 0838-2822399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