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长乐卡德龙化纤有限公司等6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0年6月21日,债权总额104,383,195.32元,其中本金77,358,043.12元、利息26,599,850.20 元、其他费用425,302.00 元(债权金额以实际转让日计算的为准)。债权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长乐卡德龙化纤有限公司
(一)主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6月21日,债务人长乐卡德龙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德龙公司”)结欠本金29,400,000.00,利息6,881,330.87元,费用107,432.00元,债权合计36,388,762.87元(具体债权金额以合同约定及后续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债务人情况
卡德龙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9日,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西环路兰田村段,法定代表人陈明华,主要从事锦纶丝、涤纶丝生产、销售。经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该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501827983691803,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该司自身已停产。
(三)担保情况
1.保证人情况
(1)长乐华荣实业有限公司
长乐华荣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7日,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大宏村永安路,法定代表人蔡敏晖,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主要从事服装面料、化纤、棉布、无纺布生产、销售。
经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该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501827869257419,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该公司已停产。
(2)福建卡冠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卡冠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1日,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地东区(湖南片段),法定代表人谢长行,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主要从事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销售。经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该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501825532387213,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保证人已停止经营。
(3)福建德为聚纤有限公司
福建德为聚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地址位于福建三明市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法定代表人魏建文,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差别化功能性锦纶纤维生产、销售。经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该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5042605233782873,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保证人已停业。
(4)陈佑、江瑜
陈佑,男,1980年12月15日出生,住所:长乐市金峰镇西环路兰田村段,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012156077;
江瑜,女,1983年2月10日出生,住所: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公园路99号世茂天城俪园1座4203单元,公民身份号码:350122198302105925。
(5)陈明华
陈明华,男,1970年10月6日出生,住所: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兰田村下陈3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010066312。
2.抵押情况:
长乐卡德龙化纤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ASKV108A纺丝机48台、FDY生产线4条、VCC33-168牵引机31台提供抵押担保。
因抵押设备只有型号,没有每台设备的条形码,我司收购该债权之前,在转让银行华夏银行组织的抵押物走访中,进入厂区,无法找到抵押设备。我司收购债权后,定期实地走访抵押物时,同样存在上述问题。
(四)诉讼情况
2017年2月21日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2019年3月长乐区人民法院予以执行立案。2019年11月11日,长乐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新琪乐(福建)轻工发展有限公司
(一)主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6月21日,债务人新琪乐(福建)轻工发展有限公司结欠债权金额16,690,992.06元,其中本金14,806,065.67元,利息1,884,926.39元(具体债权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新琪乐(福建)轻工发展有限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1998年12月,法人代表林自强,注册地址晋江市陈埭镇洋埭刘浦工业区,工商注册号:350500400026319,注册资本1588万港元,由投资者香港利源贸易公司以现汇全额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2017年12月13日股权全额转让给林振山,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为林振山。经营范围为生产鞋及鞋底,主要生产运动鞋。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制鞋业->纺织面料鞋制造,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根据项目组人员现场调查企业厂区有经营痕迹,因有人值守无法进入调查,无从判断是否为企业自身经营或租赁经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1:福建协成鞋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5月18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伟海,注册地址晋江市陈埭镇岸兜南工业区,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丁伟海、丁桂芳;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种鞋材、鞋料产品。保证人与工行签订了编号为14080198-2013年石狮(保)字009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最高限额:2000万元;
保证人2:林振山(通行证号:H0081073701),1978年12月3日出生;配偶陈迎迎(通行证号:H1055007700),1983年3月13日出生。林振山与陈迎迎于2018年1月15日与工行签订了编号为0140800004-2018年石狮(保)字0005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最高限额:2000万元;
保证人3:林自强(通行证号:H0862824501),1947年7月31日出生;配偶陈美英(通行证号:H0081073901),1949年11月20日出生。林自强与陈美英于2017年1月19日与工行签订了编号为0140800004-2017年石狮(保)字00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最高限额:2000万元。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陈迎迎名下座落于晋江市陈埭镇大乡村中国(晋江)鞋都C幢C1-9、C2-9、C3-9店铺,该宗抵押物共三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合计206.16平方米,产权证号:晋房权证陈埭字第712933、712934、712935号。陈迎迎与工行已签订编号为14080198-2014年石狮(抵)字0135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担保最高限额:233万元。本次现场调查抵押物处于租赁状态,但租赁方未能配合我方提出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五)诉讼情况
工行石狮支行于2018年8月9日向厦门仲裁委申请仲裁,厦门仲裁委于2018年8月9日受理并立案,《立案事宜通知书》编号:厦仲立字(2018)655号,并于9月30日作出厦仲裁字20180619号《裁决书》,且已生效。我分公司受让后,发现《裁决书》内容有误,已协调原债权银行向厦门仲裁委发函,申请出具补正裁决,现厦门仲裁委已出具补正裁决书,2020年9月,我分公司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仍在执行阶段。
三、德化县艺鼎鸿瓷业有限公司
(一)主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6月21日,债务人德化县艺鼎鸿瓷业有限公司结欠债权金额6,013,915.31元,其中本金5,189,983.72元,利息823,931.59元(具体债权金额以合同约定及后续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德化县艺鼎鸿瓷业有限公司地处德化县三班镇紫云二期工业项目区,原名德化县艺鼎鸿陶瓷厂,成立于2010年1月15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50526100034876,法定代表人郑云榆。2013年5月20日申请变更为德化县艺鼎鸿瓷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由郑云榆一次性缴足。2015年1月22日,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800万元,其中郑云榆投资560万元,占注册资本70%,其妻子郭彩丽出资240万元,占资本30%。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工艺陶瓷、日用陶瓷生产、销售等。该公司主要生产各种陶瓷工艺品,目前该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根据项目组人员现场调查企业厂区有经营痕迹,因有人值守无法进入调查,无从判断是否为企业自身经营或租赁经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郑云榆 、郭彩丽夫妇。
郑云榆 ,男,1981年10月22日出生,户籍住址:福建省德化县三班镇东山村溪尾154号,身份证号码:350526198102241532
郭彩丽,女,1981年2月24日出生,户籍住址:福建省德化县三班镇东山村溪尾154号,身份证号码:350526198111100600。
上述保证人与工行签订编号为0140800009-2016年德化(保)字004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最高限额:600万元。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企业自有厂房,座落于德化县三班镇紫云二期工业项目区,为出让工业用地,占地面积共2638.66平方米,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德国用(2013)第62769、62770、62771、62772、62773号,现已建好有生产厂房,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共7041.2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德房权证德化字第20135268、20135267、20135266、20135265、20135264号。
抵押人德化县艺鼎鸿瓷业有限公司与工行签订编号为0140800009-2016年德化(抵)字002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担保最高限额:846.69万元。
本次现场调查该抵押物部分租赁他人经营。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暂未仲裁。
四、漳州七彩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一)主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6月21日,债务人漳州七彩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结欠债权金额5,770,550.65元,其中本金4,724,778.31元,利息1,045,772.34元(具体债权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漳州七彩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8日,注册资本950万元,法人代表:吴清金,企业地址:南靖县山城镇三卞开发区,经营范围:现代农业机械及相关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电子产品、智能路灯、LED灯具、智能控制设备、回流箱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吴清金、刘瑞云、孟庆勇、黄美丽、赖建平、黄玉桂。
吴清金, 1962年6月26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人民广场11号,身份证号码:350627196206260538;
刘瑞云, 1964年5月13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兴山路40号601室,身份证号码:350627196405130066;
赖建平,1963年1月18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靖县商坑镇南靖园艺场4号,身份证号码:350627196301185011;
黄玉桂,1968年11月8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靖县商坑镇南靖园艺场4号,身份证号码:350627196811085029;
黄庆勇,1969年5月17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梨仔园32号,身份证号码:13053519690517021X;
黄美丽,1973年9月27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六安村炉墘45号,身份证号码:35062719730927047。
上述保证人与漳州工行签订了编号为14090221-2016年南靖(保)字1005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最高限额:500万元。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吴清金、刘瑞云名下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山路40号601室住宅和厦门市湖里区兴山路106号A401室住宅。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山路40号601室住宅用房地产,面积117.7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厦地房证第00280416号;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山路106号A401室住宅用房地产,面积180.1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厦地房证第00331144号。
吴清金、刘瑞云与漳州工行签订了编号为14090221-2014年南靖(抵)字0005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担保最高限额:692.03万元。
上述两处抵押住宅均有人居住,无法入户进行调查。
(五)诉讼情况
漳州工行于2018年6月4日提起诉讼,南靖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作出(2018)闽0627民初1384号《民事调解书》,并于2018年8月22日生效。2020年7月,我分公司向南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厦门好年东米业有限公司
(一)主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6月21日,债务人厦门好年东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年东公司”)结欠债权本金23,237,215.42元,利息8,602,638.29元,费用198694元,债权合计32,038,547.71元(具体债权金额以合同约定及后续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好年东公司成立于2005年01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水平,注册地为厦门同安食品轻工业园,实际办公地址为同安区美禾三路360号。
(三)担保情况
(1)抵押物
陈谦裕所有的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39号之三(领秀城)1701室住宅(面积175.33平方米);洪火炎所有的厦门市湖里区金鼎里6号305室住宅(面积167.95平方米)。上述两个抵押物的最高抵押额为941.48万元。
(2)保证人
A陈水平(身份证号:350221195904060010)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田洋村上坊2号。
B 洪美团(身份证号:350221195903080044),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田洋村上坊2号。
C 陈谦裕(身份证号:350212198210050018),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田洋村上坊里63号。
D 黄艺勤(身份证号:35021219850906502X),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田洋村上坊里63号。
E 洪火炎(身份证号:350221196410250011),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过溪村营边尾里29号。
F 洪磁治(身份证号:35022119640508002X),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过溪村营边尾里29号。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目前案件在厦门同安法院执行中。
六、千信和金属(厦门)有限公司
(一)主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6月21日,债务人千信和金属(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信和公司”)结欠利息7,361,250.72元,费用119,176.00元,债权合计7,480,426.72元(具体债权金额以合同约定及后续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千信和公司,成立于1999年08月23日,注册地及实际办公地址均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703、705单元。该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洪大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苏智毅,身份证号码:350523197006207437,户籍地址:思明区天湖路63号601室。
(四)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2A室【权证号:厦地房证第00470104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将抵押物进行拍卖,2019年11月18日拍卖成交,成交金额为17610016元。后法院对抵押物承租人厦门市万宝创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旭玲拒不履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缴纳租金的行为,陆续罚款20万元。
2019年12月法院已分配我司执行款1450万元,剩余执行款331.0016万元尚未分配。
处置方式及预计时间:整包处置。预计于2021年1月-2021年2月委托拍卖机构在福州进行公开拍卖或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竞价处置,具体请关注我司官网公告(http://www.gwamcc.com)。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原则上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0年8月5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在公司外网发布《债权资产处置公告》,拟对福建省南安市顺辉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29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发布补充公告,拟处置资产情况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的举报。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蔡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623707
传真:0591-87612933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350003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吴先生、冯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23662 、0591-8762372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