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高新大道西段9号综合车间西半幅厂房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0-472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1月13日-2021年01月19日
挂牌价格
23619.43元/月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七彩虹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市高新大道西段9号综合车间西半幅厂房,系南宁七彩虹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参考面积999.13㎡,租期3年。厂房东临高新五路,南接科园西十路,北临高新大道,西面为围墙,常用进出口离快环约1公里。该标的物地上一层,钢结构,内设置有行车吊(注:厂房内特种设备未经授权不允许擅自使用),绿化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招租用途为办公场所、机械制造与加工车间。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
租期
(年)
公共卫生费
(元/月)
竞租保证金
(元)
南宁市高新大道西段9号综合车间西半幅厂房
999.13
3
250
50000
23619.43
备注: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受让保证金
50000元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两个月租金标准足额交纳)。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成交价收取,按月结算,每月20日前(不含20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结清次月租金。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交易方式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受让申请方式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直接原件扫描提交。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加按手印(自然人)。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