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学生食堂项目
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委托,对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学生食堂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本项目下达的整改意见,现对本项目更正如下:
问题一: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中:说明中④第10-13项原件不齐全的,信誉评审时不予计分。
更正为:④第10-12项原件不齐全的,信誉评审时不予计分。
问题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中:(12)工程获奖项目证书或表彰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更正为:工程获奖情况(表彰文件)可不提供原件,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复印件,且应能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否则信誉评审时不予加分;
问题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732.468 万元【其中设计费: 4.368 万元(不含规划方案设计费),建安工程费 2533.86 万元,预备费 194.24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设计费必须无条件响应招标人要求,不得调整】。(总设计费291200元,因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已完成,后期设计暂按15%计算)
更正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745.1 万元【其中设计费: 17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建安工程费 2533.86 万元,预备费 194.24 万元,设计费、预备费不可竟争,必须无条件响应招标人要求,不得调整,否则为无效投标人。
问题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1:设计项目部人员不少于1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1人。
更正为:设计项目部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1人,其余4人均须具有(建筑、结构、 给水排水、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问题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4.1中(5):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更正为: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问题六:招标人联系电话:1558120586
更正为:招标人联系电话:15581209586
凡原发布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本次更正公告相关内容按更正公告相应调整,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机构: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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