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1.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第(2)条-⑦对桩基及土方分项工程的列项计价与调价原则中的“a、管桩”的内容修改为:
“a、管桩:桩管桩身材料工程量按现行规则计取0.5%的损耗率,其余工程量根据相关招标资料按照定额规定计取原则计取;相关单价和取费已充分考虑该工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进退场费、送桩费、接头防腐处理、锚固处理(含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与承台连接的相关费用)、砍桩、断桩、爆桩、场地内产生的施工便道换填(包括但不限于砖渣、建渣、碎石、砂、混凝土等)和挖除外弃等施工风险及相关其他一切费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身材料工程量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共同验收确认,按实际施工的有效桩长(有效桩长指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尖的长度)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且桩管桩桩身材料损耗按有效桩长的0.5%计取后作为实际桩身材料工程量。
1)预制PHC管桩截桩头费用按实际管桩根数计取,已考虑分层开挖,每根桩多次截桩头费用仅计取一次,综合单价包干,中标后不再调整。
2)管桩引孔:综合各种孔径(符合管桩直径的挤土效应)按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成孔费、泥浆制作、泥浆运输费、综合土砂岩层类别的穿孔等一切引孔成孔的费用。根据压桩情况,是否进行引孔需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量工程,每个有效成孔无论几次反复钻孔,均按引孔有效深度按米计量。
3)根据地勘,本工程桩基考虑在现有土面做静载检测,为配合桩基检测施工而预留的至原土面而需要增加的桩属于无效桩长,该部分费用需自行考虑,不另外计算桩长,该部分费用在合同总价包干。承包人已充分考虑相关施工风险和因地质情况可能造成的工程量调整对承包人潜在利润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索赔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第(3)条-第(b)条中的第③款内容修改为“③工程质量实测实量、安全文明施工季度检查综合评分排名均在前20名后至倒数前20名之间且防渗漏风险评估等级为A级)(或评分均在80~85(含80分)且防渗漏风险评估等级为B级或A级),集团检查结果公布的下个月起至下季度集团检查结果公布之前,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合同内(不含有效签证)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中的“(9)施工过程的工程经济签证支付方式”的内容修改为:
“(9)施工过程的工程经济签证支付方式:
① 工程签证的完成率计算
表1:
未审报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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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报的签证(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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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报的签证(未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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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的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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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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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绝对值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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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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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绝对值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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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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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绝对值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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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数统计完成率⑦=⑤÷(①+③+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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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绝对值金额统计完成率⑧=⑥÷(②+④+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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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⑨=⑦*20%+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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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程变更签证调整价款【需预扣除未办理的合同内未施工项目及变更签证扣减项目的造价】在经过发包人审核并办理完经济签证手续后累计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后,承包人在申请付款时依据动态变更签证审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后给予支付已审核签证价款:
表2:
工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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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的完成率(详见表1综合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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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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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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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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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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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签证应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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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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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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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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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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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专业商务造价人员动态跟踪办理签证完成情况,提供签证完成率,力争月清月结,因承包人管控力不足、消极配合或其他因素导致签证完成率、应付款比例减少影响收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签证被否决确认的,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否则承包人将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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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每月支付进度款时,月进度款根据工程签证的完成率进行相应比例(详下表3)的扣减(扣减基数为双方确认的月进度款总额)
表3:
工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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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的完成率(详见表1综合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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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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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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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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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完成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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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月进度款扣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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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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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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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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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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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专业商务造价人员动态跟踪办理签证完成情况,提供签证完成率,力争月清月结,因承包人管控力不足、消极配合或其他因素导致签证完成率、应付款比例减少影响收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签证被否决确认的,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否则承包人将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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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累计未达到100万元的,不予支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第(12)条中的第(Ⅲ)款的内容修改为“Ⅲ、“若合同附件1《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中“所有楼栋达到预售条件”及“取得《竣工备案证明》”节点,相比《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中约定完成时间提前,除相应节点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按合同约定支付外,每提前一天,该节点按2.5万元/天进行奖励(以签证形式)。””,其余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6、违约-16.2 承包人违约-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的第(5)条的内容修改为“(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延误,延误工期少于一个月的,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含补充协议)的0.3‰累计(关键节点工期与合同工期均延误可累加处罚)计取;工期延误超过一个月的,则其所有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累计(关键节点工期与合同工期均延误可累加处罚)计取(如延误40日历天,则损失费计算公式为:合同总价款×1‰×40天),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发包人应承担的开工准备工作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开工令,视为承包人违约,工期不予顺延。”,其余内容不变。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1补充条款中的第21.55条款全部内容删除。
七、本项目的专业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水电费、安全保证金一览表修改如下表,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相应修改。
专业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水电费、安全保证金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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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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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专业分包主合同造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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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投标包干费率
(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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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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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向分包人收取水电费标准(含相应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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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向分包人收取安全保证金
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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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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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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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批量精装工程(含入户门及智能锁,不含精装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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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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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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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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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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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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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包干/按项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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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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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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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
/
|
/
|
1.5%
|
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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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包干/按项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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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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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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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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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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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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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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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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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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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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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项目的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履约担保,其有效期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至少30日历天,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可根据厦建价[2016]6号文的相关规定开具分段滚动担保,后续若有最新发文,以最新版为主,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总价已综合考虑)”,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相应修改。
九、本项目原招标人提供的合同附件中“附件1: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和“附件49补充:电梯报价要求”内容已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答疑附件1: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答疑版)”、“答疑附件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答疑版)”和“答疑附件3:电梯报价要求(答疑版)”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答疑附件节点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本项目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的内容详见本答疑附件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答疑版),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答疑附件节点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工程原发布《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答疑附件4: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版)(编制时间:2021年01月18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答疑附件节点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由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00秒修改为:“2021年02月05日09时30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十三、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一)内容为准。
答疑附件1: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答疑版)
答疑附件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答疑版)
答疑附件3:电梯报价要求(答疑版)
答疑附件4: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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