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1、东莞市人民医院租用东莞市光明中学停车场项目(预算:41160.00元/月)
二、用户需求:
1、租用期:一年(2021年2月1日-2022年1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普济院区为了缓解市民看病停车难的问题,要求员工车辆不得进入院区内停放,需要在院区附近租用可停放约11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提供给员工停放。普济院区周边只有东莞市光明中学有场地符合条件,经院班子会讨论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用东莞市光明中学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社区光明新村二路与光明一环路交界处的停车场供员工停放车辆,租用期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一条及本单位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4)招标项目连续两次公告公示但报名供应商仍只有一家的。本项目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为了保证项目能够如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服务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东莞市光明中学
服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南3号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止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东莞市人民医院地址:东莞市人民医院万江区万道路南3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9-28636192
附件一:采购项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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