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样品要求密封提交(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3、本项目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的样品将进行封样保存,待完成供货后7日内由中标人自行领取;未中标的样品将于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由投标人自行领取;逾期未领取的样品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
4、样品递交退还人:唐艳19978172786/方芳19163660080/袁乐13257758623
5、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无效。
6、提供的样品品牌型号和投标报价的品牌型号需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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