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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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道路及给排水改造工程(雨污分流)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备案。以瓦发改批【2020】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瓦房店市西长春路道路及给排水改造工程(雨污分流)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瓦房店市市区内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道路总长5082.1米,道路红线面积168833.7平方米,道路改造摊铺面积3928平方米,翻建面积71110平方米;路灯改造809盏;给水管网改造总长约5499米;污水管网改造总长约6198米;雨水管网改造总长约5545米;河道清淤13000立方米,挡墙修复480米以及交通设施恢复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9861001001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道路及给排水改造工程(雨污分流)施工
道路工程、标线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等工程施工
90
4.工期要求:2021年03月15日 开工至 2021年06月13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含公示期工程),网上无锁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http://jgpt.lnzb.cn/自行报名。(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04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10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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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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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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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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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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