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惠安县医院委托发布,2021-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惠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采购业主:惠安县医院,招标编号:[350521]WS[GK]2021006,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惠安县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惠安县医院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350521]WS[GK]2021006、惠安县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惠安县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1]WS[GK]2021006
项目名称:惠安县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9999.98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元
投标保证金:10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10-医用磁共振设备 | 正交肢体线圈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290000 |
1-2 | A032010-医用磁共振设备 | 8通道肩关节线圈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290000 |
1-3 | A032010-医用磁共振设备 | 8通道双侧乳腺相控阵线圈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290000 |
1-4 | A032012-医用X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 球管" | 1(个)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站配套设备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70000 |
2-2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低温真空干燥机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80000 |
2-3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煮沸消毒器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79999.98元
投标保证金:79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A03200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排痰机 | 3(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79999.98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元
投标保证金: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微生物检测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备注:两证并一证的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包4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包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包1 品目号1-4 属于福建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内产品、品目号1-1、1-2、1-3 通过专家进口论证,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包2、3、4);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2、3、4),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2、3、4),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2、3、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2、3、4)。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2、3、4)。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2、3、4)。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2、3、4),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02 15:00至2021-04-1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4-29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安县医院
地 址:福建省惠安螺城镇惠兴街582号
联系方式:13506047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联系方式:0595-22597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庄
电 话:0595-2259759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20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