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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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23020210003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壤塘县岗木达村乡村振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22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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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壤塘县岗木达村乡村振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3230202100038。
一、原招标文件P10第13条
13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交货地点:业主方指定地点
招标文件第10页第13条更正为:
13 交货时间、完工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00天日
交货地点:业主方指定地点
二、原招标文件P3,本项目(是不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为中小企业)
更正为“本项目(是不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为中小企业)”。
三、原招标文件P15:
15.3 技术部分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5)产品彩页资料(需经过有关部门广告审核);
现更正为:
15.3 技术部分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5)产品彩页资料(灯具)
四:P4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P42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 关证明材料
增设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P67,2.综合评分明细表
6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更正为:
6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 1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新增:
7 扶持少数民族不发达地区1% 1 投标人注册地在扶持少数民族不发达地区的得1分。
注:供应商提供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更正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现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 6 月 7 日10:00(北京时间)。)
壤塘县岗木达镇人民政府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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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21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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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壤塘县岗木达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壤塘县岗木达镇章光村 |
联系方式: | 0837-237833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壤塘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方式: | 0837-237913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戢先生 |
电话: | 0837-2378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