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4500t/d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生产线搬迁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4500t/d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生产线搬迁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4500t/d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15MW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其电站的电力全部回用于本项目水泥熟料生产;同步配套建设脱硝工程、脱硫工程、生活垃圾接纳系统。
2.2招标范围:自矿区石灰石破碎及长胶带输送(约7km)、各种原燃材料运输进厂至成品熟料、成品水泥运输出厂止的二条完整的生产线,含余热发电系统、配套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接纳系统。包括总图运输、工艺、设备、建筑、结构、电气、自动化、给排水、暖通、动力、环保、消防等专业设计内容。包含厂前区工程、余热发电工程、总降设计,不含矿山开采工程;2.3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省级经济开发区;2.4设计服务周期:180天;2.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1.4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4至2021-05-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盛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1401)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16 09:00,地点为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一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建国路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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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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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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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魏兰竹
| 联系人: | 任肖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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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0-5062446
| 电话: | 1533311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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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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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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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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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sw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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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盛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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