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报名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3.7、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8、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9、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在采购文件中附带格式文本,按照信用承诺内容进行承诺,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携带两份(三亚市财政局存一份开标现场需要审查),一份放置投标文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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