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履带吊项目地块煤矿采空区注浆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工履带吊项目地块煤矿采空区注浆治理工程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金控司【202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工履带吊项目地块煤矿采空区注浆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不牢河北岸,开沃新能源项目南侧。
2.1.2建设规模:注浆量约2.3万m?
2.1.3合同估算价:约6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工履带吊项目地块煤矿采空区注浆治理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自由格式报文形式的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开标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财务室。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注意:
受益人:徐州经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益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财务室;
咨询电话:0516-87780097
4.4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开标前投标人可扫描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原件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xzjkqjbhba@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备案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咨询),未按照要求备案的视为无效标书。备案后再次参加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的其他项目无需再次备案。
4.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贰万 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5217356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9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2021年5月 26 日至2021年6月 1 日。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5月 26 日至2021年6月 1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C11-509室)。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5.5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6月07 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
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
投资有限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11栋509室
联 系 人:杨强 联 系 人:闫琼
电 话:0516—83255126 电话:15852326465
2021年05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