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XP-2021-015(招标文件编号:GXXP-2021-015)
二、项目名称:2021年兴宁区三塘镇福禄村福禄坡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房屋风貌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21号大唐总部1号2号楼31层
中标(成交)金额:1233.29262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兴宁区三塘镇福禄村福禄坡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房屋风貌改造提升工程 | (一)对原未进行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采用刷墙、灰瓦、装饰线条、外墙图案改造;顶层增加坡屋顶设计,屋面采用树脂瓦进行改造。(二)对原已进行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外墙腐蚀脱落部分进行铲除打磨,采用刷墙、灰瓦、装饰线条、外墙图案改造;顶层增加坡屋顶设计,屋面采用树脂瓦进行改造。(三)对原砖瓦房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屋顶进行捡瓦补漏、更换木檩条、增加封檐板、墙面喷漆等改造,总体改造户数约180户。 | 120 | 熊天原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狄(业主评委)、朱小东、龙小玲、张成莲、梁旭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桂价费〔2011〕55号)的收费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2021年兴宁区三塘镇福禄村福禄坡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房屋风貌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GXXP-2021-015
|
招标人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其它
规模:(一)对原未进行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采用刷墙、灰瓦、装饰线条、外墙图案改造;顶层增加坡屋顶设计,屋面采用树脂瓦进行改造。(二)对原已进行过外立面改造的房屋外墙腐蚀脱落部分进行铲除打磨,采用刷墙、灰瓦、装饰线条、外墙图案改造;顶层增加坡屋顶设计,屋面采用树脂瓦进行改造。(三)对原砖瓦房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屋顶进行捡瓦补漏、更换木檩条、增加封檐板、墙面喷漆等改造,总体改造户数约180户。
|
开标时间
| 2021年7月22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9开标厅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28日
|
拟中标人
|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2332926.22元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熊天原(注册编号:桂245111117537;身份证号:452123198411256134)
|
专职安全员
| 雷丽婷(身份证号:450121********2124)
|
投标所用业绩
|
无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2327974.70元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何筱敏(注册编号:桂245141654118;身份证号:450104********002X)
|
专职安全员
| 马勇(身份证号:512922********0719)
|
投标所用业绩
| 无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2348824.55元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陈朝结(注册编号:桂245181901033;身份证号:452624********0758)
|
专职安全员
| 祝德学(身份证号:452702198012134771)
|
投标所用业绩
| 无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其它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www.ccgp.gov.cn上发布。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异议受理电话
| 0771-3290726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南宁市区
| 投诉受理电话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53503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详见公告内容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内容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电 话: 0771-250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