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电视台《主播带你游》系列短视频摄制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7月29日 17:28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电视台《主播带你游》系列短视频摄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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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宁德电视台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9日 17:2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0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
| 预算金额 | ¥29.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建莲 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835369 18084794588 |
| 采购单位 | 宁德电视台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天湖东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593-27189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方建莲 |
项目概况
宁德电视台《主播带你游》系列短视频摄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MHZB-ND013
项目名称:宁德电视台《主播带你游》系列短视频摄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 1-1
| 宁德电视台《主播带你游》系列短视频摄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 1(批)
| 299000
| 否
| | 299000
| 59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至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期限内,潜在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电视台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3-2718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1号海滨壹号1号楼504室
联系方式:方建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建莲 郭女士
电 话: 0593-2835369 1808479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