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工程设备材料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工程设备材料第三方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FGSFW-2021-LKLNG-01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家管网集团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龙口LNG项目”)站址位于山东省龙口市烟台港龙口港区作业区规划LNG专区,由接收站工程、厂前区工程、码头工程、取排水工程、110kV输变电工程五部分组成。龙口南山LNG项目接收站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包括:LNG专用装卸码头(最大可停靠26.6万m3LNG船舶)1座、6座22万m3储罐、配套气化外输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等,项目远期规划建设20座LNG储罐,新建码头泊位2座及相关设施,年处理规模达2000万吨/年。
2.2 实施地点:各制造工厂(委托前买方另行通知)。
2.3 招标范围:设备/检验的地区,暂定:西欧90人天、中欧77人天、南欧70人天、东亚55人天、北美75人天,其他地区65人天;国内420人天;共计852人天。主要监理设备包括:卸料及储存系统、BOG处理系统、输送系统、槽车装车系统、低温压力容器、火炬系统、港口码头、阀门、控制阀、消防站的设备等。
2.4 服务期限:自原材料入厂至成品货物发出。(服务期限暂定24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具有经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且获得经过注册认可的并满足ISO 17020 inspection body 要求的检验机构;在招标人采办的设备/材料涉及的国家(如中国境内、欧洲、北美等地)需有同一个集团下的分支机构及检验人员(提供公司分支机构分布情况),须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起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LNG接收站项目或石化项目中设备和材料类似的第三方检验/监造服务,已完工交付业绩且包含境外检验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封面页、工作内容页、签字页等),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近 3年(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报告)。审计报告须为“无保留意见”报告。近三年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85%。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提交最近 3 年(2018年 1月 至 2020 年12月)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18年 1月 至 2020 年12 月无行贿犯罪。
(5)投标人近五年未在国家管网所辖油气储运项目中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未在国家管网所辖油气储运项目中列入黑名单,招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评委共同审议确定。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6项目经理:近10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2个LNG接收站项目或2个石化项目(500万吨/年炼厂、60万吨/年乙烯及以上规模项目的装置工程)同类设备/材料的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经理任职经验。
提供相应的简历、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检验单或合同协议书等注明人员名称、岗位和工作内容的文件)等支持性文件为准。
3.7 设备/材料设计审查人员:应具有8年及以上液化天然气或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完成过中国境内2个以上LNG接收站项目或2个石化项目(500万吨/年炼厂、60万吨/年乙烯及以上规模项目的装置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设计审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培训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工作经验履历证明和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注明人员名称、岗位和工作内容的文件)等支持性文件。
3.8 检验人员:应具有8年及以上液化天然气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完成过2项以上LNG接收站项目或2个石化项目(500万吨/年炼厂、60万吨/年乙烯及以上规模项目的装置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第三方检验服务工作,熟悉LNG工程相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提供相应的简历、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检验单、合同协议书等注明人员名称、岗位和工作内容的文件)等支持性文件。
3.9 其他要求: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8月7日08:00:00至2021年8月13日16:00:00(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和“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后,答“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后方可电汇,否则不予接收)。电汇收款账户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10002000132010000019(人民币一般户);开户行所在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大额交易行号(联行号):313882000140;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信息登记表发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zzsc_gdgs@163.com,并联系0316-2174815确认。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登陆临时供应商MDM注册信息系统(http://106.37.204.26:8081/gyszc/tb/infoSearch)完成注册,已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可通过“搜索”功能查看是否已注册)。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21年8月30日08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不强制要求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7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3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传送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陆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南山(山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屺坶岛
邮编:265700
联系人:夏学良
电话:0535-8777399
电子邮件:xiaxueliang2006@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邮 编: 065000
联 系 人:常征 肖海霞
电 话: 0316-21748152073764
邮 箱: zzsc_gd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