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2021年双流蒲江新津房屋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分包2、分包3流标公示
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2021年双流蒲江新津房屋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分包2、分包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已于2021年8月2日发布了《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2021年双流蒲江新津房屋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公告》,于2021年8月9日10时00分开展唱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根据比选文件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每个分包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时,可继续组织比选;有效参选人为两家时可进行评审或重新组织比选;有效参选人为一家可与该参选人进行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或无有效参选人但存在符合资格条件且不超过限价的参选人为一家时可与该参选人进行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及其他情况重新组织比选。”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本项目分包2、分包3不具有竞争性,建议重新组织比选;特此说明!
公示期: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2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7778677295】
邮箱地址: 【826712870@qq.com】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日期:2021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