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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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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HZ2021080601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沈阳市化工学校2021年污水管道及路面铺设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化工学校2021年污水管道及路面铺设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1080601
 
 项目名称:沈阳市化工学校2021年污水管道及路面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人民币226,658.53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6,658.53元
 
 采购需求:污水管道及路面铺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化工学校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93号
 
 联系方式:024-29873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512室(业务部)
 
 联系方式:024-86803188
 
 邮箱地址:lnhzgc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013844010000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凌飞、张彤彤
 
 电 话: 024-86803188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9日
 
 标书价格
 
 500元
 
 开标时间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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