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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细胞蜡块制备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谈判邀请公告8.17
一、项目编号:NDSY-2021-095 二、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细胞蜡块制备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是新医改形式下,由深圳市政府按照三甲医院标准投资新建的一所公立医院,按照“管办分离”的模式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全面管理,成为南方医科大学第六所直属附属医院,是深圳市政府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和政校合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项目。 现我院需采购细胞蜡块制备仪,就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面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预算: 五、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1333号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行政楼612室 2、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供应商在领取谈判文件前需先提交以下资料,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注意: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七、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八、谈判应答文件具体要求: 1、谈判应答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采购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2、谈判应答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同时提供电子文档(U盘/光盘刻录,提供谈判应答文件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版)。 3、谈判应答文件的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4、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谈判应答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九、(评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十、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下投标的方式,评标程序如下: 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前往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评标室现场并填写投标登记表,开标前,由招标项目负责人验明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的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及谈判应答文件后,我院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十一、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领取了谈判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院招标采购中心。 2、请投标供应商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二、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址: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行政楼一楼多功能阶梯教室。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郑工0755-233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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