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本项目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1006
二、项目编号:440501-2021-01006
三、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向社会购买服务(第二次)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向社会购买服务第二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东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丰泽庄西1、2幢1幢301号房之一4,90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向社会购买服务第二次):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满足采购人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满足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三年。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满足采购人需求。4,900,0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魏茂杰、林佳、林彩玲、周博、周银波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向社会购买服务第二次):0万元。收取对象:无。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意见:
六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4.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必须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扫描件加盖公章)。其中有一家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的是扫描件而不是原件,故该投标人的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其余五家投标人均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综合得分如下: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运营服务向社会购买服务第二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东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00050.00017.75495.75411
汕头市兴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40044.00018.31390.71322
汕头市新供销辉华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4.00034.00020.00078.00033
汕头市红磨坊餐饮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0.80012.00018.96551.76544
汕头市柏炀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8.00014.00017.04349.04355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未中标投标人在此一并通知,不另行通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联系方式:0754-88965394
2.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联系方式:0754-88179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林小姐
电话:0754-88179796
十一、附件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