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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重大规划选址、重点规划审查-天津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实施评估项目:TJXZ-CS-2021-025)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重大规划选址、重点规划审查-天津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实施评估项目:TJXZ-CS-2021-025)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10-29
详细内容:


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重大规划选址、重点规划审查-天津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实施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TJXZ-CS-2021-02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重大规划选址、重点规划审查-天津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实施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Z-CS-2021-025

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重大规划选址、重点规划审查-天津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实施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5万元

最高限价:78.5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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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8.5 78.5 其他服务 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重大规划选址、重点规划审查-天津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实施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供应商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的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声明函(截止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到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联系方式:022-23295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12

联系方式:022-88391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玙

电 话:022-88391577

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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