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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医院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二(第二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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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某部医院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二(第二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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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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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41-W1035
项目名称: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二
预算金额:12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物 资
名 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交货
期限
保修
期限
2
1
振动排痰机(高端)
台
3
82.5
签定合同后1个月
≥2年
3
1
悬浮床
台
1
45
签定合同后1个月
≥2年
合计预算:
127.5万元
说明
1.是否允许进口:?是;*否。
2.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可兼投兼中。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预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六)投标人是生产商,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特许经营行业)、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是销售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七)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一类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4)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产产品需提供);(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一类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4)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产产品需提供);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10。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医院
联 系 人:刘助理
电 话:024-28851284
地 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1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洪飞
代理机构电话:15998326669
邮箱地址:15998326669@163.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113714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医院
地址:024-28856124
联系方式:刘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15998326669
联系方式:于洪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洪飞
电话:1599832666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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