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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11-01
大丰港三期通用码头3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港三期通用码头3号泊位工程已由盐城市大丰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1】6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建码头长度290m、总宽度53m,码头面标高11.10m,码头采用内、外两侧靠泊,外侧布置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可满足2艘5千吨级杂货船同时靠泊作业要求)。为减少工程投资并满足本工程与已建二期散货扩建泊位之间预留口门宽度要求,本工程外侧新建泊位长度290m,北侧利用已建三期通用码头南端20m范围内的系船柱带缆,满足1个10万吨级泊位长度310m要求;内侧布置1个3万吨级通用泊位(可满足1艘3千吨级杂货船和1艘2千吨级杂货船同时靠泊作业要求),泊位长度为245m,建安费约4亿元。
(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港池疏浚、水工建筑物工程、装卸设备、配套设施工程、临时工程以及交工各阶段内的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的服务工作和竣工资料等内容;负责EPC承包范围内所有行政许可办理,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所有行政许可手续。
注: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周边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最终的实施范围。
(3)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2、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3、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24个月内完工并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企业资质: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C、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7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至今,完成过1个5万吨级或以上等级码头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完成过1个5万吨级或以上等级码头工程的施工业绩和完成过1个5万吨级或以上等级码头工程的设计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以是两个不同项目)。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7月1日(以信息系统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填报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5万吨级或以上等级码头工程的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成员2016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5万吨级或以上等级码头工程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3.1.4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证书,同时持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5名;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含200元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先生0515-81880094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周雅莉15851003129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马佳佳、陶军
电话:025-87715120
E-mail:js86531176@126.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5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5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8.7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汇票、本票形式的,可以将原件提前快递给招标代理,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