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青海省三峡能源青海分公司各场站建筑物及生产附属设备设施修缮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青海省三峡能源青海分公司各场站建筑物及生产附属设备设施修缮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5-07-29
详细内容:

三峡能源青海各场站建筑物及生产附属设备设施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0632 )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能源青海各场站建筑物及生产附属设备设施修缮改造项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分公司所辖部分场站综合楼、生产生活区等建筑物存在内外墙皮脱落掉色、屋顶漏水、宿舍生活设施损坏、门窗变形、地板开裂等情况,现需对分公司所辖16座场站综合楼、开关室等建筑物开展屋顶防水、墙面粉刷等修缮改造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青海分公司所属16座场站建筑物及生产附属设备设施修缮改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升压站公共区域围墙、栏杆、地板等部分设施修缮;

(2)生产区中控室、SVG室、继保室、危废库、综合楼、办公室、会议室、保安室等部分设施改造修缮;

(3)住宿区宿舍、食堂、活动室、卫生间等部分设施修缮;

涉及上述区域范围的设施修缮改造、危废库改造、墙体粉刷、屋顶防水处理等工程及其部分附属设备设施等修缮施工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及设备设施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2.3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总施工周期为90天,具体开始施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具体合同由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所辖各电站对应项目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署。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且合同内容能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特征的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装修装饰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无法体现姓名需同时附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时整至2025年8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2025年8月6日踏勘集合时间上午9:00,踏勘集合地点: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柯柯镇西沙沟村乌兰金峰光伏电站。联系人:张珂,电话:17697180529。2025年8月7日踏勘集合时间上午9:00,踏勘集合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格尔木领跑者光伏电站。联系人:张珂,电话:17697180529。2025年8月8日踏勘集合时间上午 9:00,踏勘集合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发电产业园区。联系人:张珂,电话:17697180529。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9日10点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为 010-57680428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博雅金融广场11号楼6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7697180529

电子邮件:zhang_ke2@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 2 号院成大中心 5 号楼 8 层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 010-56513758

电子邮件: guo_xu1@ctg.com.cn



异议联系人:郭女士

异议联系电话:010-56513758

电子邮件:guo_xu1@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河北省中兴绿谷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年苗木种植采购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洪风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大纵湖镇新增消防栓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省尉氏县2016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城关镇小小线改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西省赣县梅林大街景观提升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省永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永安市绿美生态工程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中国共产党阳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电子竞价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济阳县殡仪馆骨灰盒等殡葬用品采购二次中标通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石长公司协议转换卡采购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深度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